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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应在采集后多少小时送至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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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内。

标本应在采集后多少小时送至实验室1

标本

标本是动物、植物、矿物等实物、经过各种处理、令之可以长久保存、并尽量保持原貌、藉以提供作为展览、示范、教育、鉴定及其它各种研究之用。

标本处理方法可以采取整个个体、或是一部份成为样品、经过如物理风干、真空、化学防腐处理等处理可制成。

标本大致可分为:兽类标本、鸟类标本、鱼类标本、昆虫类、植物标本、骨骼标本、虾蟹类标本、化石类标本等。

标本应在采集后多少小时送至实验室
  

标本采集的原则

标本采集一般指的是医疗中临床采集、原则有遵照医嘱、充分准备、严格查对、正确采集、及时送检、充分准备需要注意检验项目、检验目的、采集标本量等方面、护士要提前给患者解释和引导。

标本采集的原则

采集标本需要根据检验目的选择适当的容器、送检前要认真查对、容器外要贴上带有患者信息的标签、凡是会干扰检验的`药物和食物、采集前都要停止使用。

标本采集的最佳时间是在早晨空腹、患者处于静息状态时进行、减少昼夜节律变化和饮食带来的影响、此外、还要选择最有诊断价值的时间进行。

采集时应选用最有代表性的标本、例如血、尿、粪、痰、呕吐物等、采集量根据检查目的进行相应的选择、检验标本采集后应在1小时内送检。

标本应在采集后多少小时送至实验室2

标本采集后多长时间送检

正确采集标本后、应及时处理、尽快送检、尽量减少运输时间和保存时间。

1、培训专门运送标本的人员、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送检标本不合格。

2、标本送检时应用专用容器、保证密闭、防止标本丢失和混淆。标本和检验申请单分开放置、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3、一般检验标本采集后应在1小时内送检、当时不能检测的应将标本进行预处理后妥善保存。

4、特殊标本运送时应有特殊的保温运送条件、尤其是夏季高温或冬季寒冷时、可选用冰盒或保温盒运送。

5、标本自送检开始、至达到实验室接收的全程均应记录、包括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送检者和接收者等。

6、标本运输箱应定期消毒、以免交叉污染。

不合格标本处理原则

对不规范的采集、运送标本、应予以拒收、并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对检验标本信息不全或不符的、重新核对或重新采样;有溶血、脂血或容器选择不当的标本、重新采集;标本采集后送检超过规定时限的、重新采集。对不合格标本、接收人员应将拒收原因详细记录。

标本采集后几小时送检

标本的运送

1、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若有延迟也应在2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否则会影响病原菌的检出、一般性的细菌培养标本若需延迟送检时、应置于4度冰箱保存、且不能超过24小时。

2、临床标本最佳运送时间取决于标本的量、少量液体小于1ml)或组织小于1cm3)应在15~30分钟内送到实验室、较多量的标本置于运送培养基中可放12~24小时、厌氧培养标本原则上是床边接种、如延迟送检、需保存在厌氧运送培养基中、室温保存、不得超过24小时。 三 不同标本的采集、运送

标本采集后多长时间送检一次

血液标本送检的有效时限-检验知识

1、凝血项目、电解质项目、肝功及多数血液酶类生化项目——应尽快送检、在2小时内检验。

2、血常规项目——应在4小时内完成检验。

3、血培养项目——应在采血后尽快放入35℃培养箱中、超过2小时可能降低微生物培养的阳性率。

4、多数抗原-抗体检测项目——全血室温4℃为佳)可保存24小时、或分离血清-20℃保存。

5、在环境温度超过30℃的条件下、所有标本都应尽快送往检验科医学教育|网。如果早晨抽血时间太早、至送检时标本已室温放置超过2小时、标本会因细胞代谢、溶血、蒸发等原因造成许多项目的结果偏差、如:钾、乳酸脱氢酶、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红蛋白、酸性磷酸酶等升高、钠、血糖等降低。

因此检验科建议:住院病房早晨抽血时间应控制在7:00以后、标本应在8:00左右送至检验科。

标本应在采集后多少小时送至实验室 第2张
  

采血标本多久送检

1、评估病人的病情、年龄、意识状态、有无特殊用药及配合情况、做好沟通及心理护理、避免因二次穿刺引起与患者发生纠纷。

2、在使用动脉血气针穿刺前、回抽活塞至1毫米处、因为在大部分情况下血液不能将活塞顶至1毫米处、采血量不够会直接影响检测结果、若穿刺后再回抽活塞、血气针内会出现大量的气泡。

3、如在肱动脉或桡动脉处取血、针头与皮肤呈30~45度角、穿刺的成功率会提高很多。

4、标本采集成功后一只手用棉签重压取血部位5~10分钟、另一只手迅速将针头刺入橡胶塞内、以隔绝空气、并充分揉搓血样标本、使其与抗凝剂混合并立即送检。

5、动脉血必须防止空气混入、取血后不可抽拉注射器、以免空气混入、若血标本有气泡、针头向上竖直即可排除。

6、下肢静脉血栓患者、避免从股动脉及下肢动脉采血。

7、若饮热水、洗澡、运动后、需休息半小时再取血。

8、如有特殊用药患者、应适当延长压迫止血时间例如抗凝药物)、尽量避免进行股动脉穿刺。

9、如标本不能立即送检、可放入0℃冰盒内保存、最长不超过两小时、避免细胞代谢耗氧、PaO2 下降、PaCO2升高。

10、填写血气分析申请单时、务必要注明采血时间、体温、患者吸氧方法、氧浓度、氧流量、机械通气的参数等

标本采集后多久送检

如果因为一些泌尿系的疾病需要检查尿培养或者是尿常规的'情况、那么在取完标本之后需要及时的送检、主要是及时送检、能够保持尿的质量、更好的确定检查的效果。对于取尿培养有更高的要求、需要取尿中段、取尿中断的原因主要是更好地确定右里面的细菌。

标本采集后多长时间送检合格

羊穿核型分析10-15天出结果、

羊穿大概需要10天到15天的时间可以出结果、具体的时间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羊水穿刺是产前的检查项目之一、一般需要在孕16周到20周的时候做。做羊水穿刺的时候、通过抽取孕妇的羊水标本、能够检测出胎儿是否出现问题。怀孕期间饮食要均衡、避免过度劳累。

标本采集后应在多长时间内送到实验室

1、标本采集后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

2、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标本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应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

3、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标本、应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包装运输。标本接收人员的个人防护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执行。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双签收。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

4、标本运送期间避免反复冻融。

标本应在采集后多少小时送至实验室3

标本采集完毕到送检的时间

1、血标本采集后都应立即送往实验室、最好在2小时内。

2、痰标本应在2小时内送至实验室、否则应在4°c冷藏、但放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手术部位标本应在采集后的30min内送到实验室。

4、尿液标本标本采集后应及时送检并接种、室温下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如果不能及时送检或接种、应4°c冷藏、但保存时间也不能超过8小时。

标本采样后送检时限为

一般不超过20天。

检验、鉴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

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标本应在采集后多少小时送至实验室 第3张
  

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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