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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

来源:哇咔屋    阅读: 5.5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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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现在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对于社会上的不公平,或者是触犯到自己的个人权利,都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所以我们要熟悉法律,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1

1、首先做好诉前的准备。

包括对管辖法院、诉讼主体、案由、诉讼请求的确定,对诉前财产进行保全,完善保证期间的证据,以及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等。

2、到了立案程序时做的准备。

当你的案件到了立案程序时,要对立案材料进行准备,了解立案时间、缴纳诉讼费用、送达地址、财产保全的细节问题。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后10天之内上诉。

3、也会遇到案件不受理,或者拒收法律文书的情况。

当你遇到拒收法律文书时,有三个应对方法:

(1)对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进行确定,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向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

(2)确认送达地址,与法院一起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如果被送达人当面拒收的,可以依法留置送达。

(3)签订合同时约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4、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1)经过法院的审查,管辖权异议成立的,会裁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案件。当管辖权异议不成立时,法院将裁定驳回。当事人如果对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那天起1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2)如果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也没有提出管辖异议的,并且答辩应诉,会怎么样呢?发生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受理法院有管辖权。可是某些违反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规定的案件不包括在内。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

5、在庭审时,你会遇到这些事。

(1)如果你是当事人,你有权申请回避。在法庭调查阶段,要经过当事人陈述、证人当庭作证、各方出示证据等。当事人可以提出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当庭审理或者在十五天答辩期满之后开庭。当事人在举证之后,可以对不能当庭举证的,确实有理由的,由审判长宣布在庭审后宽限日内向法庭提交,下次开庭时进行质证。如果在庭审后新发现证据,应及时提交合议庭,要求开庭质证。

(2)在法庭辩论阶段,由合议庭主持,各方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阐述自己的观点。有原告和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和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答辩或发言,当事人之间展开辩论。

(3)当事人都同意调解时,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或者合议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提出调解方案,由合议庭主持调解工作。当事人可以请求休庭后继续调解。

(4)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宣布调解无效,在休庭之后经过合议庭的评议,最后宣布判决结果。

6、裁判的四个结果。

包括调解或和解、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裁定不予受理。

7、一审审限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

(1)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如果3个月之内不能结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的审限是6个月,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可申请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时间的,报上一级法院批准。

(2)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这些属于不计入审限的事项。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2

1、打官司首先应该收集证据,并且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顺序或者按照事件发展的时间或者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整理证据。

2、原告要选择自己有利的法院,被告要善用管辖权异议。

3、原告起诉前一定要确定诉讼请求。

4、写好起诉状,诉讼请求要写全写准,要写清楚当事人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5、答辩状或者代理词篇幅通常不宜长,说清楚观点即可,最好把对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准确的指出来。

6、被告提交证据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可,不必多交。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 第2张

7、举证质证要态度肯定,不能含糊其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3

一、民事诉讼中的打官司技巧

1、立案时以原告诉状中确定的房屋、车辆价值收取诉讼费。

2、胜诉方已经预交的诉讼费可以让法院退还,不用申请强制执行。

3、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甚至电话,法院也能立案。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为有明确的被告。

4、代理人可以没有授权委托书。

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当场口头委托代理人,由法院记入笔录即可,不必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5、不是谁都能当诉讼代理人。律师、近亲属、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定单位推荐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理人。

6、即便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也可能要出庭。即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仍可以要求当事人到法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

7、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光有单位公章。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作为证据,除了应在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外,还应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注意这里要求是负责人、证明制作人这两类人都要签名或盖章。

8、法院有事可以只通知代理人。法院的各种通知、文件可以只送达给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一方。

9、当事人留给法院的联系方式,整个诉讼程序都有效。当事人在上诉、再审、执行时没有书面变更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的,其在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10、简易程序不得采用公告送达。法院电话、快递、上门都联系不到被告时,就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前必须先转为普通程序。

11、法院收取证据应出具收据。当事人把证据交给法官时,特别是借条、欠条、银行单据、合同等证据原件时,请务必要收据。

12、简易程序审理的、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的,诉讼费减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者以当事人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技巧 第3张

13、二审按照不服一审判决的数额交纳诉讼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而不是按照一审案件受理费的数额(简易程序是2倍)缴纳二审诉讼费。

14、逾期提交证据,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15、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否则就会丧失证人资格。

16、超过审限的四种情况。审限是指法院从立案到宣判的期限,但是公告、鉴定、当事人和解、管辖权异议(争议)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17、上诉期各算各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法院文书之日起计算。

18、当事人可以约定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约定由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9、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不得反悔。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有拘束力。

20、法院调解过程不公开。

二、打官司的注意事项

1、打官司不是赌气,从起诉开始就必须明确这一点,否则就会意气用事。

2、打官司也要讲效益,对于民事诉讼尤其是这样,如果通过诉讼,不能为自己取得任何收益,或者收益不大,都没有必要提起诉讼,否则就是劳民伤财,既浪费自己的人力物力、精力,又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同时也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精神负担,影响社会的安定,当然为了公益事实而打官司,则另作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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