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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

来源:哇咔屋    阅读: 2.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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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在我们的生活中,由于各种行为导致他人或者自己受到人身伤害是很常见的事情,而受伤的程度鉴定有轻重之分,一般需要由专业的机构来进行鉴定结果,那么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1

如果行为人是故意实施伤害行为造成轻伤的话,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除了要对伤者作出赔偿外,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过失致人轻伤的话,则不会构成犯罪。

一、颅脑、脊髓损伤

1、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2、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

二、面部、耳廓损伤

1、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三、听器听力损伤

1、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2、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四、视器视力损伤

1、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五、颈部损伤

1、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

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2、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2

轻伤标准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等因素作用到人体上使人身健康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但尚未造成重伤又不是轻微伤的损伤。头部轻伤是头皮撕破的面积在10平方厘米,头皮被锐器挫伤长度达8厘米。眼部轻伤是眼球有部分损伤,影响到眼睛正常功能,影响面容等。耳部轻伤是耳廓有明显受损甚至变形,双耳的听力减弱达30分贝。肢体轻伤是软组织轻伤面积占身体6%。

轻伤判定的标准依据是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

、受害人身体不同位置受到伤害,有不同的轻伤标准,包括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以及其他损伤。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 第2张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3

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扩展资料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害 第3张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至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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